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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来源: 黑龙江日报 ;时间:2024-01-19 12:11
确保黑龙江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更加规范化、标准化,近日, 《规范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负责人、医护人员、养老护理员、安全管理人员、餐饮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等方面提出了配备比例和执业资质的要求,医养结合机构应具有《营业执照》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;具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和(或)《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》(或养老机构设立备案证明),《规范》由省海员总医院(省六院)组织起草编制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地方标准《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规范》(DB23/T 3657-2023),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医养结合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。
从医疗服务、护理服务、养老服务、院感监控、安全管理、运营策略六个方面入手,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工作做出明确规定,提供专业的健康医养服务。
(记者周姿杉) , 《规范》提出。
医养结合机构应配备符合适老化需求的设施设备, 《规范》明确,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,从医疗卫生设施、安全防护设施、生活设施、环境舒适度、互动交流活动及服务体系等方面,imToken, 《规范》要求,imToken,。